读《天下骏马》

《天下骏马》是美国作家科马克·麦卡锡的边境三部曲的第一部,英文书名All The Pretty Horses,后两部是《穿越》和《平原上的城市》。边境三部曲主要叙述美国墨西哥边境地区的青年流浪者对广阔人生和自然的探索,描写了美国墨西哥边境壮美的自然风光和淳朴的西部风土人情。译者尚玉明这样评价本书作者:

《天下骏马》讲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德克萨斯州,两个牛仔少年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不甘于大工业的侵袭及家乡牧场的丧失,从而纵马南下墨西哥,追求新田园生活的一系列甘苦交杂的经历。下面按章介绍书中的故事:

作品故事开始于主人公约翰格雷迪外祖父的葬礼,根据书中介绍推算这年是1949年。外祖父生前继承并经营着家族牧场,曾于1898年带着新娘来到牧场生活,但十二年后妻子因流感去世,外祖父娶了亡妻的姐姐并有了一个女儿,也就是主人公的母亲。随着外祖父的逝世,牧场理应由主人公父母一起继承,但格雷迪母亲在外祖父逝世前就已经提出了离婚,并准备变卖牧场去城市里生活。当被询问时,离婚律师富兰克林对格雷迪这样解释:

这段话暗含了在工业时代中牧场经营的日渐衰败,但在牧场中长大的格雷迪对牧场的生活充满热爱,书中这样写道:

格雷迪希望母亲允许他继续经营这块牧场,但遭到了拒绝。这年圣诞节过后母亲就离家出走了,家里留下外祖母、保姆路易莎还有仆人阿图罗。而格雷迪和父亲的关系还是非常和谐的:

在母亲离家出走之后,约翰·格雷迪去城里焊接马嚼子时碰到了前女友巴尼特·玛丽凯瑟琳,本想溜走但是被喊住了,凯瑟琳看出格雷迪在躲着她,说希望两人能继续保持朋友关系,但格雷迪心中尚有余气,说出自己打算离开这里。十六岁的格雷迪和发小罗林斯已经有打算远行他乡的计划。直到某天凌晨,大概还在三月、四月的时候,格雷迪牵马偷偷来到罗林斯家汇合,还不到四点时两人就骑出了栅栏,开始了漫长的流浪之旅。

格雷迪和罗林斯从家乡圣安吉洛出发向南骑行,依次经过老马克弗利牧场、魔鬼河、潘代尔路,路上的骑行本应单调而无聊,但在作者笔下两个骑手的无厘头对话让读者感觉风趣,画面感极强:

可以看出两个牛仔只是十几岁的年轻人,两人相伴同行,字里词间带有调侃对方的语气,从而不会感到在外奔走的孤独。他们在抵达潘达尔路的某个小镇后穿过了佩科斯河,在河对岸休息时遇见一起同行的吉米·布莱文斯,这个小孩大约在十三岁左右,骑着大红棕马。初次遇见这个小鬼时,两个骑手便假装强盗语气吓唬布莱文斯说道:

两个骑手调转马头,策马继续向南行进,丢开了布莱文斯。直到第二天下午再次发现布莱文斯跟了上来,罗林斯质问少年:

罗林斯看看约翰·格雷迪,又看看这位少年。

“你带吃的了吗?”他问。

“没有。”

“身上有钱吗?”

“也没有。”

“你就是个蹭饭的家伙,我们到底为什么要和你在一起?”

关于少年布莱文斯的身份来历,读到后面才渐渐了解清楚。布莱文斯老家在德克萨斯州南部的尤瓦尔迪,由于一直遭受继父鞭子抽打的虐待,离家出走向南来到墨西哥流浪。一路上,罗林斯扮演着红脸角色,觉得布莱文斯会带来麻烦,而格雷迪的态度则温和一些。尽管两个骑手总调侃着小孩,但在途中一直照应着布莱文斯,有次三人遇到一场雷阵雨,布莱文斯似乎特别害怕闪电,于是骑马狂奔向前,最后躲在一个干河道里把自己的大红棕马弄丢了。格雷迪和罗林斯这样讨论:

“他的马跑了,我觉得我不能把他丢在半路上。”他说。罗林斯点点头:“是啊,我也觉得不能。”

后面经过平顶山一个制蜡的地方时,制蜡工人想在格雷迪手上买下布莱文斯作苦力,但格雷迪果断拒绝了这种出卖别人的勾当。之后骑入恩坎塔达的印第安人村庄时,布莱文斯为了找回自己的大红棕马又和两个牛仔失散了,这时罗林斯干脆而直接地表示抛弃布莱文斯,但格雷迪再次拒绝,表示帮布莱文斯找到马儿后才同意小孩自己独行,但他自己也清楚这将给自己带来麻烦:

“约翰·格雷迪独坐着仰望夜空。这辽阔的苍穹像一幅巨大的卷轴从西面群山的悬崖峭壁后展开,一直铺到东方。村镇那边一片漆黑,连声狗叫都没有。他看着罗林斯蜷着身子睡在粗毛毯里,他知道罗林斯说的话都是对的。留下布莱文斯会使他们一筹莫展。高悬在北方的北斗星在缓缓地转移着,这夜啊,真是漫长无边。”

但在骑回街道找到马儿时被人们发现,在枪声之中布莱文斯自己快马引开后面的骑马人,让两名牛仔骑到野地最后在路上相见,但之后路上格雷迪一直没有遇到布莱文斯,他俩担心起布莱文斯的安全。

“你不觉得那些狗娘养的会抓住他吗?”

“布莱文斯?”

“嗯。”

“不知道,但我想你很高兴甩掉了他吧!”

“我可不愿意有什么坏事落在他身上。”

“我也不愿意。”

两名牛仔马不停蹄地一直骑行在西山的山野里,直到某天黄昏在山巅上看见当时墨西哥土屋男主人介绍的牧场-普利西玛圣母玛利亚牧场。

肥美的草地静静地躺在浓重的紫色迷雾之中;向西看去,在彤云的映照下,深红色的狭长地带上,纤柔的水鸟正赶在日落前飞向北方,就像群鱼在燃烧的大海中游弋一样;在平原的前沿,他们看着牧童正赶着牛群,穿过金色的晨雾从他们脚下悠然地走过。

普利西玛牧场位于墨西哥沼泽地的边缘,面积可达一万一千公顷,这里天然的泉水、清澈的溪流、沼泽、浅湖点缀其间,栖息着各种鸟类、蜥蜴、牛群、羚羊和白尾鹿。牧场的主人埃克托尔和他的女儿阿莱詹德拉住在牧场里,他的太太则住在首都墨西哥城里。

经过牧人的介绍,格雷迪和罗林斯得到总管的认可入住牧场,在畜栏里负责给牛马打烙印、做耳标、阉割、去角和防疫注射。来牧场的第三天牧人们从平顶山赶来一群野生雄马关进围栏里,而格雷迪和罗林斯正是驯马好手,在他俩的训教之下,十六匹小马驹从撒野闹腾变得服服帖帖的,因此受到牧场里人们的敬意和好感。

来到牧场不久,约翰格雷迪便爱上了牧场主的女儿,可以说是个外貌迷人、性格略带叛逆的姑娘。她不满足传统习俗对于自己的束缚。格雷迪第一次见到阿莱詹德拉时在一个浅水湖边:

她骑到约翰格雷迪身旁五英尺的远的地方,转过那张轮廓优美的面庞,从正面看着他。她有一双蔚蓝色的眼睛……约翰格雷迪只见她头上的阔边黑帽微微倾斜了一下,长长的黑色秀发随之轻轻飘起……她的娇躯笔挺,纤细的腰肢衬着那宽宽的双肩,打马小跑着上了路,在马上显得风姿绰约。

格雷迪第二次和阿莱詹德拉相遇是在拉维加城的舞厅里:

阿莱詹德拉正在同来自圣巴勃罗农场的高个小伙子跳舞。她穿着蓝色的连衣裙,嘴唇红红的……那姑娘在转身之时目光越过舞伴的肩膀瞥到了约翰格雷迪,她的黑头发用蓝色缎带扎起,脖颈白皙,如同细瓷一般。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对她嫣然一笑。

他们在一起跳舞了。他过去从未碰过她的身体。此时他发现她的手是那么小巧,她的腰身那么纤细。她望着他,带着十分坦诚的笑,并把脸贴上他的肩膀。他们在灯光下旋转着,小号那长长的旋律引导者跳舞的人们迈着舞步分分合合。飞蛾在高处纸灯罩下盘旋不停。那对小鹰冲到礼堂外的电线上,然后张开翅膀,划出一道曲线飞上星空。

显然,阿莱詹德拉也喜欢上了这个美国牛仔,可能源于两人对马儿的同样喜爱,也可能被格雷迪的聪明能干所吸引,也可能仅仅是因为青春期的叛逆,因此也就有了后面的描写:

她走到他身边时,他向她伸出手,她立即握住了。她立在夜半的黑水中,显得格外地白皙明亮,好似黑森林中的磷火。她的长长的黑发在水面上漂浮,她把另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望着西边天上的月亮。她又慢慢地把脸转向他,一切都因为偷来的时间而变得更加甜美,一切都因为背叛而变得更加甜美。

但是好景不长,格雷迪和女孩的交往被牧场主察觉,加上之前“盜马”事件以及布莱文斯在这期间枪杀警官的事情,埃克托尔跟警察局透露了格雷迪。于是,在某个清晨两个牛仔还在床上就被手持科尔特军用手枪和来复枪的士兵带走了。

在看守士兵的羁押下,两位牛仔来到小镇恩坎塔达北边的监狱牢房,在这里他们遇见了布莱文斯和一位老头。原来布莱文斯当时走失后去了东边的帕劳镇上给德国人打工,在镇上遇见一位警官腰上插着他原来的那把比斯利马来树胶柄手枪,于是布莱文斯上前抢到手枪并在自卫的情况下将警官一枪毙命,因此犯了命案被抓到这里。在黑暗阴冷的牢房里,布莱文斯的腿被狱警打断了,牛仔刚见到他时瘦骨嶙峋,衣衫褴褛,龌龊不堪。然而,在这样的牢房里,牛仔们梦见的是在外面策马奔腾的景象:

那天夜里,他梦见高原上群马奔腾。春雨过后,绿草如因,山花似锦。放眼望去,花儿蓝黄相间,色彩十分绚丽。月桂和栗树枝繁叶茂,在阳光下闪烁着光亮。他梦见自己在马群中,脚下神速,能与马儿一起飞驰。他与雄马一起快活着追逐着雌马,而小马驹跟着母亲个个扬蹄奔驰,马蹄踏着吐艳的山花,扬起团团的花粉尘雾,在阳光下宛如金粉闪亮。他们沿着群山奔驰,马蹄声碎,宛如激流奔泻而下。

在经过油光水滑的上尉百般刁钻的拷问下,两位牛仔坚强不屈,实话实说。直到最后,三人被士兵们赶上福特牌平板卡车,被送到前往托雷翁市的路上,在一座被遗弃的牧场的院子里停了下来。上尉是想在这里解决掉布莱文斯,因为在墨西哥本应是没有死刑的,所以他们选择在这个荒郊野外杀人于法外。

布莱文斯一颠一跛的走去时,噤若寒蝉又惊恐万分地回头看了一下,然后就跟上尉和骑手穿过那片空地走向了树林。上尉用一只手揽着他,准确地说用手贴着他的后腰,宛如一个和蔼可亲的生活顾问。他那单足穿靴、蹒跚而行的样子令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想起许久之前发生在那片陌生的原野上的情景。那天雷雨过后的早晨,布莱文斯也像今天这般模样,一瘸一卦地从干河沟中走出来。

在临死之前,布莱文斯将自己仅剩的一叠污秽皱缩的比索纸币塞给了格雷迪。在黑暗现实与善良心灵的相互映照下,格雷迪从一个温和的少年牛仔逐渐成长为一名荒野镖客,用自己的行动惩戒着世间的不公。而后上尉和士兵将格雷迪两人送到了佩里卡拉监狱,这里与其说是监狱,不如称之为斗兽场。某天清晨,罗林斯被一个罪犯用刺刀猛刺三次,伤势很重。格雷迪将朋友带到警卫室交到看守士兵手中,但之后在监狱里没有了罗林斯的消息。他找到监狱里的头目佩雷斯,了解到罗林斯还活着,但佩雷斯怀着看官的身份雇佣一位刺有纹身的年轻的杀手和格雷迪在食堂里决斗,经过激烈的恶斗,格雷迪将匕首刺进杀手的心脏走了出去。在牧场主家老夫人的保释下,监狱开始安排人照顾起格雷迪,疗养好伤口后,格雷迪和罗林斯被释放了。两人用着老夫人给的钱买了新衣服和帽子,在酒店住宿后,罗林斯来到公共汽车站乘车返回德克萨斯老家了,而格雷迪在当地找到一名医生给他拆线并包扎伤口,一周后乘着平板载货卡车离开了萨尔蒂略镇这个鬼地方。

在前往蒙克洛瓦镇的路上,格雷迪遇见五位农场工人,散过烟后有工人透过格雷迪身上的新衣服猜对了格雷迪是去找他的女友,经过监狱里的折磨后,格雷迪感受到这些友好情谊的珍贵,作者这样写道:

乃至许久许久以后,约翰格雷迪的眼前仍经常浮现出这些人亲切的笑脸。他经常缅怀那种来自这些善良心灵的友好情谊。他想到正是这种友好情意有力量保护人们的安全和利益,赋予人们荣誉并增强人们的意志。人们历经艰辛而感到智穷力竭时,这种友好情意便具有治愈创伤、给人们带来安全感的强大力量。

书中其他地方还描述着善良淳朴的底层人民,比如写道路边被格雷迪英俊面庞吸引到的小姑娘、汽车司机、服装店里的女店员……历经七个星期,夏天已经过去了,格雷迪回到了普利西玛牧场。然而在这里等待他的是牧场主家的老夫人。老夫人讲明了自己以金钱保释格雷迪出狱作为条件,使阿莱詹德拉答应和格雷迪分手,此时格雷迪才了解到这段时间内发生的事实真相。老夫人谈到自己棒打鸳鸯并不是出自于本人的尖酸刻薄,而是来自于墨西哥压迫妇女的社会政治制度,即每个人包括詹德拉在内的命运是由社会环境决定的,不能为自己左右。

经常使我感到困惑的问题是,我们在生活中见到的这个世界是否打从开天辟地之初就一直是这样,还是在胡乱的偶然事件成为既定事实才形成的?……在我看来,这世界更像是一场木偶戏。你到舞台大幕后面,循着一串串木偶牵线去找时,就会发现,这些牵线的末端握在另一些木偶手里。而这些木偶自己的牵线又由更上一层木偶掌控着,如此类推。在我的人生经历中,我看见这些牵线是没有尽头的……

此处与其说是牵线,不如直截了当地说是利益。

那天夜里,我辗转反侧,想了很久,感到自己的前途未卜,不由得满怀绝望。我渴望将来能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然而,我又扪心自问,一个人在一生中,如果没有灵魂的主宰和精神的支柱,怎么能经受住不幸的挑战或身体致残的考验呢?这样的渴望又怎能成为现实?如果人要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这个价值不能为无常的命运所左右。它应该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不变的一种品质。还不到天明,我终于悟到,原来我孜孜以求要发现的东西,也就是我早已熟知的东西。勇气的表现形式为坚韧不拔。胆小怕事的人是最先失去勇气的。而一旦丧失了勇气,其他背信弃义的事也就轻而易举地随之而来了……我深信,任何人只要有强烈的愿望便能获得勇气。因此,愿望本身至关重要。

我在学校读书时学过生物。我得知科学家们在做实验时,总是将一组细菌、老鼠或人置于特定条件下进行观察。而又将第二组同样的东西置于正常下观察,并对二者的结果进行比较。这第二组叫做控制组。科学家据此对实验结果进行判断。然而,在人类历史上,并不存在什么控制组之类的东西。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原本应该是什么状况。一般来说,那些不懂得历史的人注定会重蹈历史的覆辙。但我认为,即使懂得历史也不能挽救我们。实际上历史总是不断重演,人类社会充斥着贪得无厌、愚蠢无知和嗜血残杀,这是人类的痼疾。

老夫人的意思是不希望侄孙女继续因袭旧传统的婚姻,但对于自由婚姻也应该明辨是非,做出正确选择。

我只知道,如果她将生活中实用的东西看得比真实还重,那么,她无论生活不生活,都没有什么两样。我所谓的真实不是指真理而是指真相。

格雷迪和詹德拉电话里约定在火车站见面,詹德拉从墨西哥城提前一天坐火车过来的,因此这也是偷来的短暂的一天时间,他们清晨散步在大街上,中午越过教堂,下午回到旅馆。晚上格雷迪陪詹德拉来到车站:

尽管他不停地低声絮语,可她一直默不作答。这时,列车轰隆隆地从南边开进车站,喷着白气震颤一下便停靠在站台边,车厢的窗子弯曲地沿着路轨一字儿排开,仿佛多米诺骨牌在黑暗中燃烧……她摸了一下脖子上挂着的那串银项链,转过身拎起皮箱,然后身体前倾,给了他最后一个吻。晶莹的泪珠浸湿了她的面颊,然后她就走了。他呆呆地望着她离去,眼前这一切恍如在梦中。

失去了阿莱詹德拉的格雷迪是孤独的。

雨水滋润着原野,路边茂密的青草一片葱绿。涓涓溪水潺潺流过,青草上挂着的水珠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这一望无际的田野上,繁花盛开,五彩缤纷。那天夜里,他露宿在远离城镇的旷野上。他没有点起篝火,而是躺在地上倾听着马儿啮食青草的声音。他将马松散地系在树桩上。他倾听空旷田野的风声,注视着群星在漫无边际的苍穹中徐徐移动,最后沉没在远处天边的黑暗中。

他想起了与阿莱詹德拉邂逅时的情景。他记得当时正值黄昏,她牵着马儿沿路经过,刚从湖中骑马归来,她的马背上还湿漉漉的。他又回想起伫立在草地上的牛群和天空中的飞鸟,还有那平顶山上的马群。

背井离乡的牛仔,失去了自己南下墨西哥追寻的牧场生活理想,和自己的好友分别,又失去了心爱的女孩,此时他想重新找回他的马儿。他打马来到恩坎塔达镇找到了上尉,此时的镖客已不是当年的牛仔,经过残酷磨练后的格雷迪就好像基督山伯爵一样。他枪指上尉放走了监狱里的老头,找到了当初三人的骏马雷德博、朱阿尼和布莱文斯的大红棕马,而上尉被铐住双手最后被一群乡下村民带走了。格雷迪牵着马儿回到了德克萨斯州,他尝试去寻找大红棕马的主人,也就是布莱文斯的亲人,但是没有找到。他把朱阿尼牵给了罗林斯,而自己回到了老家。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曾经两个牛仔偷偷溜出家门时激动不已,但此时回来,格雷迪的父亲已经逝世,家族牧场被拍卖。于是,格雷迪再次骑马远行:

约翰·格雷迪骑在马上继续前行,他和马在身后投下长长的影子前后相连,穿行在这片荒漠中,仿佛是一具有生命的幽灵,与远方朦胧的大地融在一起。他和马奔驰而过,径直朝着那不可知的未来世界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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