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奇风岁月》

  本书被归类为奇幻推理小说,在推理线索的同时,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少年时期的心灵成长。主人公是一个12岁的小男孩,名字叫科里。这是关于科里外貌的描写:

      我骨架很小,一头深棕色的鬈发,像妈妈。而我的蓝眼睛,还有窄窄的鼻梁,像爸爸。另外,我跟妈妈一样,手指都很长。我常常跟妈妈抱怨说我手指太细,可是妈妈却说那是“艺术家的手”​。我不是那种人见人爱的万人迷。有时候,我一跟别人说话就会紧张,舌头会打结,所以,我总是尽可能不说话。”

  科里有三个很好的伙伴,分别是本·西尔斯、约翰尼·威尔逊和戴维·雷·卡伦。本是个肥嘟嘟的可爱男孩,约翰尼是斯文书生的模样,戴维雷是个喜欢欺负别人的坏蛋。他们各自养着一条小狗,科里的叫“叛徒”,本的叫“南哥”,约翰尼的叫“红酋长”,戴维雷的叫“巴弟”。

        他们生活在奇风镇,镇名带有一种奇幻的感觉,同样带有这种感觉的是主人公科里的爷爷:

        “有一部分遗传是来自我爷爷杰伯,也就是我爸爸的爸爸。据我所知,有一点我跟他很像,那就是,我们都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他今年已经七十六岁了,但个性还是很强硬,硬得像牛肉干一样。他那张嘴很毒,生性刻薄,很难相处。他家农场四周是一大片森林,他一天到晚都在那里晃来晃去,找东找西。他常常会带一些东西回家,把奶奶莎拉吓个半死,比如说,蛇皮,大黄蜂的蜂窝,有时候甚至还会把死掉的动物带回家。他很喜欢用小刀将那些死掉的动物开膛破肚,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然后把那些血淋淋的内脏拿出来摆在报纸上。有一次,他把一只死掉的癞蛤蟆吊在树上,然后叫我去陪他一起看,看成群的苍蝇啃食那只死癞蛤蟆。有一次,他把一只粗麻布袋拿回家,里头全是叶子。他把叶子全部倒在客厅,拿着放大镜一片一片仔细看,然后把每片叶子之间的差异都写在笔记本上。这种笔记本他有好几百本。另外,他会去捡地上的雪茄烟蒂,还有人家吐掉的那种干嚼烟渣,然后拿回家收在玻璃罐里。另外,有时候他也会一个人坐在黑黢黢的房间里,愣愣地看着月亮,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也许,他根本就是个疯子。如果一个人已经长大了,却还拥有那种神秘的力量,也许大家就会说他根本就是个疯子。不过,我爷爷会拿着星期天的报纸念上面的漫画给我听。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出生的那个小村子有一间鬼屋,发生过很多恐怖的事。或许爷爷个性尖酸刻薄,有点傻气,也有点小气,不过,他在我心中点燃了一把神奇之火。藉由那神奇的光,我看到了奇风镇外那个无比辽阔、无边无际的神秘世界。”

      我想正是爷爷丰富的神秘怪异行为,激发了主人公的好奇心,让他带着少年想象的视角审视奇风镇上发生的事情。以少年的视角,小说讲述了奇风镇上许多事情,例如爱之颂戏院看外星人电影,复活节教堂遇袭大黄蜂,脚踏车散架,酋长河发洪水大战老摩西,理发厅的神枪手,人群中裸奔的弗农…作者用略带稚气的语言写这些故事并在故事中传达着真善美的理念。本书翻译地道,语言文字很有画面感,入口即化,所以读这本书的时候停不下来。

     “爷爷和外公唱起歌来声音洪亮得惊人,简直就像沼泽池塘里的牛蛙。”

     “当然,对奇风镇的人来说,看到弗农·撒克斯特光溜溜地在街上晃荡,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只要天气一开始回暖,你就会看到他从早到晚一丝不挂地到处遛鸟。”

      “这时门忽然哐当一声,我立刻转过头去。我手上捧着一只木箱,里头是满满的牛奶瓶。走出来的是一个女孩子,眼睛肿肿的,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穿着一件格子浴袍,打着赤脚。她头发散乱地披在肩上,颜色看起来像玉米穗。她朝我们的小货车走过来,好像觉得阳光很刺眼,猛眨眼睛。​“操他妈的起来啦。”

    “在往后的岁月里,我见识过很多美好的事物,但没有一样比得上它。它那种灿烂鲜艳的红,没有任何一个漂亮女人的嘴唇比得上。虽然那只是一辆脚踏车,但它所散发出来的力量,足以令全世界各大名牌跑车相形失色,就算马力再大、底盘再低也一样望尘莫及。”

     “我跟在她后面沿着那条小路穿过树林。她个子比我高,而且走路已经不再是小女孩的模样。我想,她应该有十六岁了。走在她后面,我闻到她身上散发出一股幽幽的清香,那味道很像清晨的露珠。我尝试踩着她的足迹往前走。假如我是小狗,此刻我一定是猛摇尾巴。”

    “此时此刻,她为我擦拭伤口,对着我微笑。我心中暗暗对她呐喊:如果你是我的女朋友,我会抓一百只萤火虫送给你,把它们放在绿色的玻璃罐里,永远为你照亮前面的路。我会送你一片青翠的草地,草地上开满了成千上万朵缤纷灿烂的野花,每一朵都不一样。我要把我的脚踏车送给你,那辆车有一只金黄灿烂的眼睛,它会保护你。我要为你写一篇故事,故事里,你就是那住在白色城堡里的公主。只要你喜欢我,我会送你一个神奇的世界。”

 作者灵活的文笔源于少年对文学叙事的触动和渴望。

      “我想到从前看过的一部电视片,片中的男主角也曾经走进一家爱之颂戏院,所以我对爱之颂这个词开始好奇了。这个名字的英文是Lyric。于是我就去查那本英文超级大词典。那本词典足足有两千四百八十三页,是我十岁那年杰伯爷爷送的生日礼物。词典上写着:​“Lyric这个词有旋律优美的意思,是抒情的,可以吟唱的,比如,抒情诗。​”另外,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七弦琴。我觉得很奇怪,这个名字好像跟电影院扯不上什么关系。后来,我又开始查七弦琴Lyre,发现这个词也代表吟游诗人。在那个有城堡与国王的年代,吟游诗人会到各城堡去演唱叙事诗,说故事给人听。故事,这个词忽然触动了我的心。我可以想象,从那古老的年代以来,人跟人之间的沟通,都是起源于一种渴望:说故事的渴望。不论是电视、电影,或是书,都是在说故事。这种说故事的强烈渴望是全人类共有的。至于听故事呢,那种感觉就像跳出自己的人生,走进别人的人生,即使只是短暂的片刻。而那种感觉,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一扇神秘的门,连接上那种我们与生俱来的神秘力量。”

 莫言也说过他自己其实就是在听故事和讲故事中成为作家的,从小在高密东北乡听着蒲松龄的鬼故事长大的,所以这种触动是东西方共通的。

xuanmiao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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